作为一家非营利医院,我们秉承关爱贫困弱势群体的宗旨,持续提供福利服务。我们以富有同情心的医疗服务而闻名,至今仍为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患者提供免费医疗和减免费用。


南 華 醫 院 成 立 于 公 元 1883 年,为 非 盈 利 慈 善 组 织,设 有 福 利 部 为 贫 穷 病 人 或 需 要 者 提 供 减 费 或 免 费 医 疗,以 援 助 病 人 之 :

1.    医 药 治 疗
2.   心 脏 手 术
3.   癌 症 医 疗

所 有 的 申 请 手 续 一 概 由 本 院 福 利 部 负 责 处 理。

申 请 条 件

1.    马 来 西 亚 公 民
2.   只 限 在 南 華 醫 院 接 受 治 疗 之 病 人
3.   留 医 于 普 通 病 房 之 病 人

申 请 福 利 援 助 之 手 续

1.    可 向 本 院 福 利 部 索 取 申 请 表 格。
2.   申 请 者 / 病 人 及 直 系 亲 属 必 须 呈 报 收 入 及 开 支,并 提 交 资 料 包括 身 份 证 或 出 儿童 生 证 复 印 本,薪 金 单、雇 主 发 出 之 薪 金 证 明 书,所 得 税 呈 报 表 及 其 他 相 关 之支 持 文 件 或 资 料。
3.   收 到 申 请 表 格 后,福 利 部 职 员 将 对 病 人/申 请 者 之 家 庭 背 景 及 经 济
状 况 进 行 调 查。
4.   医 院 执 行 委 员 会 将 对 有 关 申 请 作 出 定 夺。
5.   申 请 之 结 果 将 通 告 病 人、主 治 医 生 及 财 务部。

福 利 部 办 公 时 间

星 期 一、 星 期 二 及 星 期 四: 上 午 9 时 至 下 午 5 时 30 分
星 期 三 及 星 期 五: 上 午 9 时 至 晚 上 6 时 正
星 期 六: 上 午 9 时 至 下 午 1 时 30 分
星 期 日 / 公 共 假 期: 关 闭

+604-652 8909 /+604-652 8910

[email protected]

 

 

联络方式

位置
141, Jalan Tan Sri Teh Ewe Lim, 11600, Pulau Pinang, Malaysia
+604 - 652 8888